当前位置: 首页 >>学术信息 >>正文

西藏红十字会刘维新副会长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   2019-11-02

11月2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红十会总会训练中心副主任、西藏红十字会副会长刘维新莅临我院,在模拟法庭举办了“人工智能相关医事法治的基本问题—一场法哲学的思辨”的专题讲座。

刘维新教授首先和现场师生分享了他的著作《医事刑事法初论》,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医事刑事法的著作,在医学与法学领域都具有极高参考价值。继而,刘会长从法哲学的角度,揭示互联网诊疗与涉医人工智能的本质,强调人工智能应赋能于人类,而不是取代人类。人工智能没有独立法律人格,也不是法律适格主体。最后,刘教授从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人工智能的医事法律属性、人工智能的医事法治路径,人工智能的医事水准判定、人工智能犯罪的非去刑化以及人工智能相关程序法问题等六个方面阐述了人工智能涉及医事法治的基本问题。刘教授的精彩报告赢得了与会师生的阵阵掌声。

刘霜教授对刘维新会长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并为法学院学生提出了一些创新性思维的建议。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刘维新简介:医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国内首位也是目前唯一医事刑法学博士后),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员,现任中国红十会总会训练中心副主任。连续多年系统性从事医学、生命伦理学、医事法学和犯罪心理学等研究。独著出版国内首部医事刑法学领域著作《医事刑法学初论》,被业界誉为“医事刑法学领域的处女作”。作为副主编编写《临床诊断技术手册》一部。现已发表关于临床医学、医事法学、医院管理等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领域学术论文近30篇。刘维新曾先后担任过乡镇党委副书记、大学教研室主任和团委书记,山东省滨州市团市委副书记,江西省鹰潭市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并曾挂职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调研员等职务,2012年7月经中组部调京,先后担任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该中心组建)、中华骨髓库副主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副主任等职至今,现担任中组部博士服务团赴西藏团副团长、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撰稿:冯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