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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   2019-11-02


 

 2019年11月2日,我国著名民法学家、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徐国栋教授在法学院三楼模拟法庭作了题为“新无主物浪潮与未来民法典的应对”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院长蔡军教授主持。袁绍义、任瑞兴、岳红强、李延舜、尚国萍等教师和我院研究生、本科生聆听了本次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徐国栋教授首先阐述了新无主物的概念类型。他以日本有关无主土地和空房的立法规定和荷兰的《空置法》为例进行考察分析,指出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旧无主物呈现不断扩张趋势,形成了新无主物的浪潮;新无主物具体包括嗣后无主物、自然衍生物、犹豫物、无主知识产权等类型。随后,徐国栋教授重点分析了我国民法典应如何应对新无主物浪潮。他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和民事诉讼法中虽然有无主物的相关规定,但在立法上并未使用无主物的概念,导致先占制度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他在深入分析先占概念、反向占有与取得时效的关系基础上,进而提出我国未来民法典应承认无主物的先占制度和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才能充分反映现代物权从自然资源中心到抛弃物中心、从有体到无体的发展趋势,真正坚持和体现绿色原则。徐教授的精彩报告赢得了现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师生就居住权制度、罗马法课程学习、数据权等问题与徐国栋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学术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