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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   2021-05-27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27日下午,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法学院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闫峻主持召开与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桂、院长蔡军的见面沟通会,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宋菊芳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闫峻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宋菊芳通报了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总体安排和工作方式方法等,学校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慧宣读了《关于中共河南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轮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王桂作表态发言,蔡军主持会议。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学院全体教职员工、退休教职工代表及学生代表参加了动员会。

 闫峻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定自觉地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谋划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和要求上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她强调,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巡察是政治巡察,要结合学院实际,紧扣学院党委职能责任,把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放到“三个聚焦”的政治层面去分析,落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去查找。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推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她要求,要充分信任,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正确对待、坚决支持巡察工作,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如实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要依靠法学院党委开展工作,不干预学院党委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同向发力做好巡察工作。

 宋菊芳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巡察对象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本次巡察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突出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聚焦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学院贯彻落实情况,聚焦学院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她表示,巡察工作总体上分为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6个阶段。在进点学院巡察了解阶段,巡察组要紧紧依靠学院党委开展工作,加强与学院党委的沟通,共同努力、同题共答,完成巡察任务。要通过综合运用听取党委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等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开展巡察。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巡察工作纪律,加强巡察队伍自身建设。

 王桂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巡察组对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校党委对学院事业发展的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关心、爱护,学院党委和广大教职工生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推动事业发展的难得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党委的工作要求上,落实好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以优良的作风、积极的态度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组客观、全面、准确了解学院工作情况。他强调,学院党委要主动担当作为,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发现差距、堵塞漏洞、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过程,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理清思路、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努力提升学院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学院事业取得新成效。

 此次巡察自2021年5月27日开始,至6月18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