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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创新论坛在我校举行

时间   2017-05-29

第二届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创新论坛在我校举行

来源:邓美华 冯嘉宝 苏玥   时间:2014-12-08

126,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河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创新论坛在我校金明校区图书馆三楼贵宾室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及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河南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70余名知名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出席了本次论坛,就我国经济法治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开封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詹玉锋,河南大学副校长刘志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金玉主持。

詹玉锋代表开封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致辞。他强调,只有拥有良好的制度规则,并让其得到充分实施,才能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民为邦本,法乃公器。运行有效的现代市场经济离不开现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支撑。

刘志军副校长在开幕式中致欢迎词。他首先简要介绍了我校及法学院的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状况,并希望能与主办方巩固合作关系,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席月民主任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领导向与会人员表示问候,并期待在座各位在这场理论与实务的对话中敞开心扉,深入交流。娄丙录书记最后致辞,感谢主办方对河南大学法学院的信任和各位专家、领导的参与,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在河大法学院未来的发展道路上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本次论坛主要围绕“经济法治创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政府、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经济法教学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三个主题展开研讨。

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少军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克鹏首先进行了发言,他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放于第一位,法律在保护个人利益的同时,更要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随后,包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梁向阳在内的多名法律实务人员和专家学者就此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而徐强胜教授,杨颖博士等代表围绕“消费合同与劳动合同”、“反垄断法”、“涉外资金”、“法律精神与法条的关系”等问题做了精彩的发言。

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教授的主持,与会代表围绕“法治政府、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展开了更为深入的讨论。许多专家就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展开了具体讨论。他们提出市场经济政策的调整要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相关法律也要随着经济转型而升级。政府要合理放权、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制定法律去规范引导市场秩序,以便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精锐的言语和深刻的见解让与会师生获益匪浅。

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强力主持第三单元的研讨中,与会代表就经济法学教学与人才培养问题进行了交流。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首先就法治政府的涵义及法治建设对政府是限权还是减责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建设法治政府应首先建设责任政府。随后结合一些高校法学院实际情况,分析了经济法教学中所面临的内容碎片化、师资短缺两大问题,提出了对经济法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反思的必要性等问题,引发了与会代表的共鸣。

闭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主持。席月民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表示,本次论坛中司法实务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交流,使研讨的内容更加丰富、更接地气。同时席主任也肯定了本届论坛展现出的特色和风格,希望下届论坛可以继续改进和创新,以使经济法学界、经济法学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