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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徐祥民教授莅临法学院讲学

时间   2021-04-25

 徐祥民

 4月25日下午,浙江工商大学徐祥民教授应邀莅临法学院,在二楼第一会议室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我国《刑法》应当与‘污染事故罪’再告别”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副院长李亮主持,法学院相关专业师生100余人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相关专业的部分博士生通过腾讯会议线上方式参加了本次讲座。

 徐祥民教授围绕着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相关规定的历史演进以及现状进行了专门性的分析,指出我国《刑法》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仍未摆脱“环境污染事故罪”模式的现状,并对未来我国《刑法》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提升实效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讲座结束后,李亮副院长对徐祥民老师精彩的讲座表示感谢,并邀请部分师生和徐祥民老师进行了学术交流和互动。其中,刑法教研室庞冬梅、刘夏老师以及环境资源法教研室王京歌、皮里阳老师围绕着讲座主题,从自己专业角度和徐祥民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最后,徐祥民教授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希望各位师生都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

 专家简介:徐祥民,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评审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专家评审组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