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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制度研讨会

时间   2018-11-28

供稿人:石宇珺 任华丽

 

 

11月28日上午,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制度研讨会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飚,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雅奇、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殷雷萍、顺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学东、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焦世峰、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保全、顺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勇、龙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照君、祥符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文彬、鼓楼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李梦洁、顺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任玉红、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段庆霞、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彭艳丽、顺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张晓黎、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黄威受邀出席,法学院领导班子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桂主持开幕式,法学院副院长李亮做主题发言。李亮结合习近平总书记2018月5月2日北京大学考察、2017年5月3日中国政法大学考察的讲话精神,对《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的背景、主要提升等进行了介绍,并提出在“卓越2.0”背景下,要积极开展法院、检察院与高校的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本次会议研讨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李亮主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飚在发言中重点强调了高校要重视实习助理的文书写作能力、策划能力、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养,缩短实习助理的适应期。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雅奇对长期以来河南大学法学院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良好合作表示肯定,并提出实务部门导师要参与实习助理课程评价的建议,以保证实习助理学习常态化。法学院法学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刘夏则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经历,分析了实习制度设计与现实操作之间的差异,并呼吁法检单位走进校园,走近学生。

会议第二单元由法学院副院长郑金玉担任主持。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殷雷萍、顺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学东、龙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照君围绕“实习法官助理的培养机制”分别作了讲话,对实习助理缺乏实践能力、实习期较短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分类实习、精英带精英等建议,以期达到实习助理制度的最佳效果。法学院教师、龙亭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曹新华则从实习助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实习过程中常见的难题。

会议第三单元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瑷瑷主持。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保全、顺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勇、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焦世峰、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彭艳丽围绕“实习检察官助理的培养机制”发言,强调要根据学生学习兴趣、职业倾向设置不同时间、不同类型的实习,实施弹性实习,以加强“检校”合作。法学院博士、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皮里阳则从“卓越2.0”精细化管理角度出发,提出明确高校与法检单位的管理范围,落实监督和考评制度,以目标为导向,带动学生主动投入实习。

法学院院长蔡军作总结发言。蔡军指出,要将实习助理制度落到实处,并根据“卓越2.0”意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联系、合作,共同推动河南省的法治建设,实现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