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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教授为我院师生授课

时间   2020-06-23

 6月17日晚,受我院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强胜为我院师生做了主题为“中国《民法典》当中的商法制度”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樊涛副教授主持。本次讲座以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共有近三百多名师生通过网络会议平台的方式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徐强胜教授针对《民法典》中的商事制度展开,针对《民法典》出台后如何认识、理解和把握其中的商事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对于《民法典》当中的商事制度不能孤立的看待,要结合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进行整体的研究;围绕《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决议行为、登记效力、商事责任等进行了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强调了《民法典》的实施对于我国商事制度的引领作用。

 讲座最后,樊涛副教授对于徐强胜教授讲授的内容进行了总结,表示对徐强胜教授精彩的发言受益良多,就《民法典》出台之后要辩证的审视民法和商法的关系。

 专家信息:徐强胜,河南滑县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