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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法律史视野下的唐宋社会变革”学术研讨会召开

时间   2017-05-29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法律史视野下的唐宋社会变革”学术研讨会召开

来源:张文勇   时间:2010-12-17

20101217日,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研讨会由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景良教授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耿勇教授(博士)致开幕辞。中国政法大学金眉教授、山东师范大学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程汉大先生、徐州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张明新教授、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及开封市宋文化研究院教授兼研究员、著名宋史专家贾玉英老师、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振江先生、华中科技大学成凡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柏峰副教授、淮北师范大学张本顺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中央民族大学教师阿依古丽女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检察官)孙向阳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检察官)杨树林先生、河南大学法学院任瑞兴博士等专家学者参加此次学术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基于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并围绕着法律史视野下的唐宋社会变革为主题展开。

陈景良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开幕式的主题发言中详细阐述了其本人关于“法律史视野下的唐宋社会变革的三点意见,即:一、用变革不用变化意在强调宋代社会的转型;二、宋代社会的转型是指人心政俗之变,并非是说突破的儒家文明形态,走向了近代社会;三、关于该问题的法律变迁在礼法制度、士大夫法律意识、民间诉讼风气等方面都有重大表现。随后,金眉教授围绕会议主题,从宋代养子制度角度入手阐释了宋代收养继承制度的现实主义倾向以及与汉唐传统礼法制度的差异,张明新教授、成凡教授、张本顺副教授、陈柏峰副教授等有关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也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其他与会学者作为点评人,对发言人的主题发言作了深入的点评。会议最后,项目负责人陈景良教授对该次会议作了总结,并对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会议其间,各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热烈讨论,并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亲切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