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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8-12-06

根据教务处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论文创作的学生

法学院、民生学院法学专业2019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毕业(结业)选修法学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推迟毕业的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等。

二、毕业论文创作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高度重视毕业(学位)论文创作,毕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开题、论文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步骤完成。毕业论文创作中有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论文创作的关键环节应经过指导教师的审批,否则不得参加检测和答辩。

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指导,毕业论文选题(题目)、开题、初稿、修改稿、检测稿、答辩稿均应严格把关,督促学生及时按步骤创作毕业论文,确保毕业论文符合学术规范和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中旬,学生选报指导老师。

2.2018年12月上旬,确定论文导师

3.2018年12月中旬,与导师沟通确定论文题目。

4.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上旬,各教研室安排论文开题,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表格,以教研室为单位保管。

5. 20191月中旬至20193月中旬,论文初创阶段。

6. 2019年325日前,学生向院教务办提交指导教师签字确认的纸质版论文初稿。

7. 2019年330日前,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全面检查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返回修改。

8.2019 422日,各指导老师提交学生毕业论文检测稿,院教务办查重检测。

9. 2019年56至16日,各教研室安排论文答辩,填写相关表格。

四、其他事项

1.参加检测的论文格式应符合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由指导教师向院教务办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学生姓名-毕业论文名称。

2.检测重复率高于学校要求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3.答辩由各教研室组织,答辩委员不少于5人。

4.答辩结束一周内,各教研室向院教务办集中报送论文定稿及相关材料。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