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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陈光中先生莅临法学院讲学

时间   2015-06-08

来源:新闻作者/许燕 摄影/赵华铖   时间:2015-06-08

6月6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先生莅临我校,在法学院三楼模拟法庭作了题为“证据裁判原则问题”的主题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主持。

陈老主要向在座师生及法院、检察院业务骨干阐述了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与产生、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三方面内容。他首先指出证据裁判原则的内涵,即诉讼过程中必须依照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并介绍了从神判到人判的发展历程中产生的口供裁判主义和证据裁判主义。随后,对证明标准问题进行重点阐释,分别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中国三大类型证明标准进行剖析,并强调了我国特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是承继中国法制文化传统确立的,具有相对合理性。最后,在谈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时,先生主要以刑讯逼供等获取的非法证据为例,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下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先生耐心细致的为同学们答疑解惑。最后,娄丙录教授感谢陈老长期以来对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关心与支持,并对陈老所作的精彩报告做了点评。

据悉,此次邀请陈老莅临讲学是法学院恢复重建三十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学院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加强学术交流的重要环节。本次报告,不仅让法学院师生领略了法学泰斗的风采,更让大家对证据裁判原则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陈光中,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部召集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荣誉会长,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学术委员会主席。他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国际刑事人权法的研究,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