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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新县司法局、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商城县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时间   2015-06-23

来源:新闻作者:李刚   时间:2015-06-23

6月17至18日,我院吴泽勇院长一行五人前往信阳市分别与新县司法局、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和商城县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6月17日下午,我院与新县司法局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新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仪式由新县司法局局长刘义军主持,新县副县长胡光志出席并致辞。胡光志在致辞中说,新县是革命老区,也是全国著名的将军县。长期以来,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诸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河南大学法学院与新县司法局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必将对新县的法治文明、普法教育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吴泽勇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正面临着由传统的通识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转变的改革任务,这一转变要求法学院系更多地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基层司法局等法律实务部门是学习法律实务最实用的平台,法学教育、法学学子应沉得下去,充分重视基层法律实务工作。新县高度重视法治文明建设,我院与新县司法局开展全方位合作,将会拓展实践教学渠道,丰富服务社会内容。我院将积极整合力量,充分发挥人才、科研优势,尽力为新县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6月18日上午,我院与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商城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举行,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恩华主持仪式并致辞。杨恩华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商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基层检察院,曾经荣获河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信阳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河南大学法学院与商城县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必将进一步提高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水平和全体干警的专业水平。吴泽勇在讲话中指出,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有着优良的传统,河南大学法学院师生将会充分利用双方合作平台,认真向法律实务专家学习,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水平,同时也希望双方能够在疑难案件研讨、学术研究和法治讲座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6月18日下午,我院与商城县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商城县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举行,仪式由商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明德奎主持,商城县人民法院班子全体成员、我院吴泽勇院长及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商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致辞。李振在致辞中指出,借力高校优势资源,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是商城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夙愿。河南大学法学院拥有雄厚的办学资源,具有出类拔萃的科研实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与河南大学法学院签署全方位的合作协议,必将有助于商城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进步。吴泽勇院长在讲话中表示,河南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感谢合作单位为法学人才培养方面提供的帮助和支持。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原则共建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培养适用法律职业人才,将会推动理论和实践更好的结合。河南大学法学院将竭尽全力在案件研讨、课题研究、法治讲座等方面给商城县人民法院提供支持,并持续推动合作协议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合作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