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黄帝文化与中华法治文明”学术研讨会
日期: 2026-04-21       点击量:
2026年4月18日至19日,由我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的“黄帝文化与中华法治文明”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顺利举行。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华侨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等1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2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主题“黄帝文化与中华法治文明”展开深度研讨,聚焦中华法治文明探源,深挖黄帝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共话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教授、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平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王帅一、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会长陈昌、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少瑜研究员主持。


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平教授在致辞中代表河南大学对各位参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表示,黄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文化,蕴含深邃的治国理政智慧与法治文明思想。本次研讨会是贯彻落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行动,对探究中华法治文明源头、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王帅一在致辞中强调,法律史研究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早期中国法治文明、传统法典体系、文化与制度互动、统一多民族国家法律治理是当前学界重点关注的选题方向。他认为,黄帝文化作为中华法治文明的源头,具有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鼓励学者坚守基础理论研究,以扎实史料推动学术创新。

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会长陈昌在致辞中表示,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将持续推进黄帝文化与中华法治文明研究,以传统法治智慧赋能当代法治建设。

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教授代表河南大学法学院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河南是黄帝文化重要发祥地与中华法治文明的源头,本次研讨会既是对文明源头的回望,也是法学人回应时代发展、彰显文化担当的实践。当前国家正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既需要硬实力支撑,更需要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积极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学科体系与话语体系,让中华法治文明的源头活水滋养当代法治建设。

本次研讨会由两个主题部分组成。主题一“回望历史——黄帝文化对中国法治文明的影响”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少瑜主持。他表示,认为本次研讨会旨在挖掘中华法治文明源头与基因,提炼黄帝时代早期治理中的宝贵元素,借助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成果,弥补商以前法治史研究空白、补全法治文明发展脉络,响应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要求,为现代法治文明建设提供历史依据,并对各位专家的积极参与和廖凯原先生的支持表示感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鹏飞以华夏早期民生理念为核心,探讨五帝时期先民生存保障、公共治理与民生秩序的建构。他提出从商周制度倒推上古治理逻辑,聚焦农耕文明下保民、助民、德治、选贤等核心观念,试图还原早期法治的民生底色。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丽霞以“先秦两汉炎黄叙事与早期契约文化认同”为题,梳理文献中“信”的观念演进。她认为先秦已形成践约守诺的契约共识,《史记·五帝本纪》“合符釜山”标志着部落联盟政治契约的确立,“信为帝德”完成契约精神与圣王符号的融合,勾勒出中华契约文明从隐约到凝练的发展脉络。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林敏聚焦秦法家与黄帝形象塑造,以《商君书》为核心,论证黄帝是法家理性政治的人格化身。秦法家将黄帝塑造为定制度、行法治、平乱世的圣王,依托祭祀传统与政治需求,借黄帝大一统与征伐武功,为秦国统一天下提供理论支撑,彰显本土政治起源理论的独特价值。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毛朝晖从经学视角对比炎黄与尧舜的文明叙事。他认为,先秦儒家以尧舜为文明为起点,黄帝形象由黄老、法家塑造;汉代经学家整合两种叙事,服务大一统民族认同;近代以来,炎黄并称成为民族国家建构的文化符号,揭示古史谱系与时代需求的深度关联。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高凡以宋真宗“崇黄帝”为切入点,梳理曲阜景灵宫兴废历程。她介绍了宋真宗为塑造正统,将赵氏先祖与黄帝绑定,以国家祭祀提升黄帝地位,从而推动了“炎黄子孙”观念深化,成为宋辽时期多民族文化共同体形成的重要节点。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文勇阐释了黄帝法律文化的历史影响与当代价值,提炼出五大立法内核:法律为秩序、法德相融、教化为先、立法顺人情、综合为治。他主张回归黄帝治理的中和之道,以温和、务实、兼顾民生的智慧推进当代中国法治建设。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乔飞、河南大学法学院202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闫家鹏共同以“黄帝文化在中华法治文明中的本源性价值”为题进行发言,认为学术研究不能受“疑古思潮”束缚,需要论证传说中蕴含的历史真实。其发言从“内部视角”印证黄帝文化为华夏文明之肇始,从“外部视角”论证黄帝文化是华夏民族乃至人类的本源性文化,并系统总结了黄帝文化在中华法治文明中的十大本源性价值:“人最尊贵”的生命观、“致力一统”的秩序观、“敬天尊神”的宗教观、“遵守天道”的法治观、“率先垂范”的天子观、“天人互感”的政治观、“德法并举”的治理观、“天道生法”的立法观、“杀伐多祸”的刑罚观、“天下为公”的权力观,指明其为儒道法治思想的源头。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桂榛进行了单元总结发言,他认为,本单元研讨呈现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结合,既有严谨考据,也有合理文化想象;二是法律性与生活性相结合,法治研究与民生实践相互贯通;三是碎片性与整体性相结合,微观议题与宏观文明脉络相互呼应。同时谈了两点深刻体会:第一,黄帝形象是历代不断塑造的文化符号;第二,百家言黄帝,其传说背后必有真实历史痕迹,大禹治水、上古洪水等记述均可与考古发现相互印证,这也正是我们持续研究的价值所在。

主题二“展望未来——黄帝文化在建设新时代中国法治文明中的作用”单元由河南大学法学院乔飞教授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中江以“金人铭与黄帝记忆”为题进行发言,认为《金人铭》作为与黄帝相关的早期文献,其内容承载着垂拱而治、清净无为的治理智慧,是老子“无为”思想的重要源头。黄帝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根基。从“垂拱”到“无为”,从“守一”到“法治”,清晰呈现出中华早期治理思想的传承脉络,其统一性、包容性精神,至今仍是凝聚民族共识的核心力量。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桂榛以“黄帝与天、命、道”为题进行发言,认为“帝”是上古祭天与宇宙主宰的象征,“黄”代表正中、至尊,黄帝是人间王者与宇宙法则的统一象征。《黄帝四经》“道生法”理念,揭示中华法治的底层逻辑:法源于天道,公正无私、恒常稳定,为后世“依法而行、去私立公”的法治传统奠定哲学根基。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屠凯以“《黄书》:顾黄王不同的制度设计”为题进行发言,认为王夫之在《黄书》中提出“革分司、重府权、设藩辅十一区”,主张通过地方自主抵御外侮。他进一步梳理道,与顾炎武“寓封建于郡县”、黄宗羲“复方镇”思想相比,三者均立足封建与郡县之争,目标是强边御侮、赋予地方军政财权,其初衷并非限制君权,而是务实救亡。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治理仍具启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罗鑫以“推天道以明人事——黄帝法思想的数智阐释”为题进行发言,认为传统法源叙事常以蚩尤、獬豸为符号,暗含“法为凶礼”“法即惩罚”的偏见。“法”的早期起源与蚩尤所创“五刑”相关,而真正的“律”则源于黄帝——黄帝作为百工之祖、历法创制者,从音律、历法等数理规则中提炼秩序逻辑,赋予“律”以“天地秩序的人间体现”的内核,而非单纯的惩戒工具。基于“数理规范”出发的法源重构,不仅打破了对传统法文化的刻板认知,也为现代数字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少瑜介绍了黄帝文化与中国法治文明课题的整体思路。他提出,要以“述往思来”为方向,运用考古学、人类学、文化学等综合方法,突破传统实证局限,系统挖掘黄帝文化中道生法、循名责实、刑德相养、去私立公等法治基因。研究重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中华法治文明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林来梵教授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要准确把握文化与文明的差异:文化可反思、可批判,文明是肯定性价值追求;避开西方中心主义,坚持对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筑牢中华法治文明的文化根基。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赟结合自己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实践,提出要将黄帝文化中和合、重德、诚信、尚礼等理念,与乡村自治、德治、法治高度契合。乡村治理要以法治为底线、德治为教化、自治为基础,用好讲道理、明利益的群众工作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基层治理。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教授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黄帝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与精神根脉,是中华法治文明的源头。研究黄帝文化,是落实“两个结合”、找回文化自信的重要路径,要传承天理、国法、人情相融的治理智慧,让传统法治精髓服务现代法治建设。
会议最后,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教授和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陈昌会长再次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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