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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第六届“法治传统与创新发展”前沿论坛

日期: 2026-04-20       点击量:

 

4月18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河南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的第六届“法治传统与创新发展”前沿论坛在龙子湖校区顺利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兰州大学、故宫博物院、法治日报、社会科学杂志社、河南大学等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学术论坛。本次论坛以“法治传统与创新发展”为主题进行学术交流,包括开幕式、主旨发言、主题讨论和圆桌论坛四个环节。

一、开幕式

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平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张生会长,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陈昌会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教授主持。

(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

李平副书记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河南大学和法学院的发展概况,高度肯定了本次论坛的学术价值,希望各位与会专家学者在研讨中的真知灼见为传统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法史学科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创造性发展注入新的思想活力,并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平)

张生会长在致辞中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在发言中回应如何实现法律史学科的快速发展这一问题,并指出本次论坛召开的重要目标和意义。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生)

陈昌会长在致辞中代表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向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共同努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充分挖掘中原法律文化资源,把“法治传统与创新发展”论坛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传统法律文化交流平台。

(郑州市郑东新区法律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会长陈昌)

二、主旨发言

第一单元主旨发言环节,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科带头人闫晓君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高汉成共同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科带头人闫晓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高汉成)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少瑜以“黄帝文化与中华法治文明”为题发言。张少瑜秘书长希望在中国文明起源的时期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表示黄帝文化是一个发展中的事物,黄帝时期是中华文化的曙光期,而我们所要研究的就是这个时期的情况变化。黄帝对中华法治文明的影响,主要包括思想和秩序两个方面。

(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少瑜)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中国现代史学会副会长杨瑞以“自足与融通:1920年代中国法学跨越学科疆界的法史学考察”为题发言。杨教授首先对“Droit”与“Law”两个词汇的意涵进行了讲解,认为要树立全新的法学精神,打破法学教育的孤立状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扩充普通知识训练。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中国现代史学会副会长杨瑞)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院长赵晓华以“红色法治文化视域下晋冀鲁豫根据地减灾法规研究”为题发言。赵教授对这一时期的减灾立法及实践进行了相应的梳理,这一时期的法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其减灾法制建设具有鲜明的自主创新性,为今天我们的灾害立法和减灾实践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院长赵晓华)

中国现代文化研究会副研究员、秘书长邱志红以“清末民事商事习惯调查与中华法系的近代困境”为题发言。她认为法律现代化不应是简单的“去传统化”,而是一场需要耐心、时间与学术深耕的内源性生长。习惯调查证明,传统与现代并非截然对立,习惯中既有“恶习”,也蕴含着可资转化的法律智慧。

(中国现代文化研究会副研究员、秘书长邱志红)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乔飞以“黄帝文化在中华法治文明中的本源性价值”为题发言。乔教授认为传说、神话蕴含着历史真实,考古证据可佐证华夏文明起源。他援引中西方学者的观点,强调汉字可能是最初的语言文字,其中蕴藏着上古人类信息。乔教授从十个方面阐释黄帝文化对中华法治文明的本源性贡献,黄帝文化中的法治文明被后世儒家、道家等思想家所继承并发扬光大。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乔飞)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专刊主任郭永灿参与与谈环节,他认为通过溯源中华文化,能够更加坚定民族文化自信,并提出中华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是现在的重点研究方向,应当多给予关注。

(《法治日报》法治周末专刊主任郭永灿)

故宫博物院研究室研究馆员张剑虹与谈。她基于赵晓华教授的发言和其自身的研究提出当下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艰难性,从而进一步指出民意习惯调查的必要性。

(故宫博物院研究室研究馆员张剑虹)

三、主题讨论

第二单元主题讨论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王沛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王帅一共同主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王沛)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王帅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高汉成以“‘法治’正义: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滋养中国现代法治观”为题发言。高研究员提出“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将法治的概念分为几个方面:法律要公开,不允许秘密法的存在;法不溯及既往;既定的程序;法律的普遍性;与道德的关系;法律是政治实现和道德实现的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高汉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田士永以“中法史作为中国民法的知识渊源”为题发言。田教授认为中国法的知识是在中国法律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从历史的角度上来看,要想做好法律事业,就要区分今天跟以前有哪些是一样的,有哪些是不一样的,通过辩证思考,我们可以分辨出来哪些是好的,那么那些就是我们所要坚持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田士永)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副院长罗世琴以“西晋时期的禁奢书写与治理想象”为题发言。罗教授通过对禁奢治理的研究,进一步剖析法律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她指出法律与文学之间的关系,一般是从四个维度来衡量的,但是在AI时代里面,AI能不能成为第五个维度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现实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副院长罗世琴)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文勇以“郑州黄帝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立法的影响”为题发言。他从黄帝思想切入,认为古代立法崇尚效法自然、顺应四时,强调教化与惩戒相结合,主张法律需兼顾刚柔、权责统一,既要保持制度稳定,也要适时灵活调整。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文勇)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烨以“埃斯卡拉与中国法”为题发言。她介绍了一位曾来华的法国学者埃斯卡拉,其虽不通汉语却快速掌握中文并出版多部中国法著作,这些著作多为翻译性的,在法国学界影响深远。埃斯卡拉认为法律应根植于中国的传统与习惯,反对盲目移植西方法律。要以习惯调查观察中国社会;以司法为缓冲剂,通过判例解释渐进融入新法的要素。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烨)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韩雪梅在与谈中认为,法律文化不仅仅是法学,也不仅仅是单一学科,而是多学科融合的结果。其结合自身生活经历论述习惯和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并以当地两个社区发生纠纷多以调解为方式来解决为例进行印证。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韩雪梅)

《社会科学》杂志社副编审罗燕在与谈中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发展之中的一种思想资源,它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且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它与当下期刊发表的版面又不成比例,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此外,她提出法律史专家学者要善于运用AI工具,进一步提升传统法治研究的成果水平和效率。

(《社会科学》杂志社副编审罗燕)

四、圆桌论坛

第三单元圆桌论坛环节,由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秦汉史学会副会长史党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姬元贞共同主持。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秦汉史学会副会长史党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姬元贞)

在此环节,与会专家和学者围绕本次论坛的主题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张生会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论坛机会难得、成果丰硕,受益颇多,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支持“法治传统和创新发展”论坛,多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进而贡献不同的研究视角,助力中国法律史学科和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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