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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律史学科新年论坛在我院举行

时间   2018-12-24

2018年12月21日,河南大学法律史学科新年论坛“法律史与经济史的对话”在法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隆重举行。受会议邀请,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刘景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邱澎生教授和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渠桂萍教授前来参与;另有我校历史文化学院柳岳武副教授和经济学院董保民教授、杨荷博士与会。会议由法律史专业导师成员郭志祥教授主持。

会议开始前,我院党委书记王桂同志亲切接见了与会专家。上午9时会议正式开始,郭志祥教授首先发表致辞,代表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对前来参会的校内外嘉宾表示感谢。他指出,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必然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而了解这种法律与经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键是要了解生活于某一个地域具体的人群构成及其社会关系状况,这就要求做到法律史、经济史和社会史的融合;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法律史与经济史的对话,目的就是为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做到三者之间的有益沟通。

本次论坛共分为两个单元进行。上午第一单元,首先由杨荷博士进行了题为“北美经济史中史学和经济学的割裂与对话”的发言,其次柳岳武副教授以“恪守清规还是作奸犯科:清代僧人犯案研究”为题做了发言,董保民教授的发言题目是“国家遗产与经济发展:来自先秦的证据”。针对上午三位发言人的发言,刘景华教授、邱澎生教授和渠桂萍教授进行评议。下午第二单元,刘景华教授从近代早期英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机制,邱澎生教授从明清中國的商业法律与市场演化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渠桂萍教授则对20世纪20至30年代阎锡山的治晋思想及基层政制实践做了发言。随后,董保民教授、柳岳武副教授和杨荷博士三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本次会议学术氛围浓厚,我院参会师生从中受益良多。在辞旧迎新之际,我院法律史学科以此为契机,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希冀为我院的整体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