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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时间   2018-09-2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河南大学法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推免生的种类

1.普通类推免生(面向全国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1. 我校2019年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3.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四、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2.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网上缴费;

4.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在9月28日—10月25日之间,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需要时进行多次复试,并通知申请人到我校参加复试。

六、申请人复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无论是申请学术型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都须提交个人陈述(见附件)。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予报考的基层招生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取走,复印件留存基层招生单位以备学校检查。

七、录取

1.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专业)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

我校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学费均为8000元/人/年。

九、奖助学金

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各基层培养单位设置的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获得者20000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见下表):

层次

等级

获奖比例

奖励标准(元/人/年)

一等

40%

12000

二等

30%

8000

三等

30%

4000

3.国家助学金:为每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4.侯镜如奖学金:依据学业成绩每年评出100名研究生,每生奖励3000元。

十、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且可同时申请其他奖学金;

2.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模范遵守各项法规制度,违法违规违纪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6.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地址:河南大学法学院一楼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2864222

联系人: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