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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   2024-04-26

撰稿人:熊昌龙 胡玉慧

4月25日下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欧爱民教授受邀做客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大讲堂”,在第一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的党内法规”的学术讲座。本期讲座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夏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敏、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讲师朱军担任与谈人,法学院众多师生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欧爱民教授便立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发展现状总结出:党内法规日益成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关键词,肩负着嵌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历史使命。接着欧爱民教授从党内法规的基本概念出发,将党内法规的特征阐述为七个“专”:调整专门事项、由专门主体制定、遵循专门权限、有专属名称、使用专门表述形式、遵循专门程序、发布使用专门形式。就党内法规独成体系的法理而言,欧爱民教授认为其法理依据主要有四:一是制度贯彻论,二是“以上率下”论,三是党政复合权力结构论,四是法治优势论。随后欧爱民教授着重论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他逐一以并行关系、交叉关系、一体关系等三种可能的存在形态为理论依据,分析两者的逻辑关联。最后欧爱民教授在案例分析的视角下,讨论党内法规的司法适用问题。

在与谈环节,张敏副教授就党章是否为软法和活的宪法、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互动问题与欧爱民教授展开讨论,朱军老师与欧爱民教授在党内法规的学习、科研和教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我院部分学生积极提出自己的感悟和疑惑,欧爱民教授一一作出回应。最后,讲座在全场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