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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祖谋教授生平

时间   2021-12-07


中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新中国高等院校法学概论课程教学体系的创立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吴祖谋,因病于2021年12月7日4时14分在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逝世,享年96岁。

吴祖谋教授祖籍江苏,1926年出生于上海,小学、初中在南京、上海就读。1942年由上海赴重庆中央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学习。1946年考入浙江大学法律系学习,1949年转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学习。1950年夏,作为新中国第一批国家统一分配大学毕业生到平原省工作,翌年调入平原师范学院(今河南师范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1954至195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与法权理论研究班学习。1962年调至开封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任教。1980年任政治教育系法学教研室主任。1985年,河南大学法律系恢复重建,任法律系首任系主任。1985年10月获评教授,1996年离休。曾任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

吴祖谋教授是新中国高等院校法学概论课程教学体系创立者。吴祖谋教授主编的高等学校统编教材《法学概论》全面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和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从初版至今,十三次修订再版,累计发行300余万册,成为国内发行量最大的统编法学教材之一。1989年该书获评“河南省教委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1992年荣获“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全国优秀教材奖”。2006年起,该教材被列为“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吴祖谋教授主编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法学概论》( 1989年版)获“全国1989年优秀图书奖”;主编的《法学基础理论》(1986年版)获“河南省教委优秀科技成果奖”。1985年、1991年吴祖谋教授任中央电大《法学概论》课程主讲教师,主编教材《法学概论》( 1991年版),1986年被评为“全国电大优秀主讲教师”。为了表彰吴祖谋教授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1991年国务院授予吴祖谋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吴祖谋教授是新中国法学教育师资的培养者。受教育部委托,吴祖谋教授连续多年主持举办多期全国高校法学师资培训班,采取系统讲授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形式,邀请多名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培养了一大批法学教育工作者,把法学启蒙的种子撒向全国。培训学员成为全国各个学校的法学骨干教师,有效缓解了我国七八十年代法学师资严重匮乏的局面。

吴祖谋教授是河南大学法学院发展的奠基人。1984年,河南大学法律系恢复重建,吴祖谋教授励精图治,引进优秀师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关注中青年教师成长,心无旁骛地耕耘河南大学法律系这块并不肥沃的土壤,培养了一大批政法战线人才,以及众多中青年专家学者,使河南大学法学学科很快在国内法学界占据了颇具影响的一席。吴祖谋教授恪守“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校训,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办学精神,为学校事业发展、文化传承、社会声誉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2017年获评河南大学“感动河大”人物。

吴祖谋教授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宽厚待人,深受法学界、法律界同仁和学生的尊敬与爱戴,堪称学界楷模。吴祖谋教授是新中国法治历程的见证者、亲历者、记录者,是中国法治事业的耕耘者、奋斗者、奉献者。吴祖谋教授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殷切关注中国法学教育和河南大学的发展。吴祖谋教授的逝世,是河南大学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吴祖谋教授的高尚品格、学术思想和社会贡献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吴祖谋教授千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