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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宋旺兴法官莅临我院讲学

日期: 2025-11-27       点击量:0

 

撰稿:曹笑雨 甄煜  摄影:宋姿颖

11月25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旺兴受邀做客河南大学法学院“华泰·法律实务大讲堂”,在第一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河南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经典案例解读”主题讲座。讲座由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岳红强教授主持,张志伟教授、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李德星主任担任与谈人,现场师生围绕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法律适用及实践要点展开深入交流,氛围热烈融洽。

讲座开篇,宋旺兴法官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老三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与“新三样”(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并依据《民法典》第123条,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的处理流程和争议焦点归纳等核心问题。在商业秘密与专利方面,他以某知名饮料配方为例阐释了商业秘密与专利的差异,以某玉米品种典型案例解读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内容。此外,在谈及商标权纠纷时,宋法官强调商标保护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指明了善意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的重要性。随后,他以“河南胡辣汤”、“库尔勒香梨”等为例,阐述了地理标志的重要保护价值。最后,宋法官提及某公司海外参展的案例,强调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

与谈环节,岳红强教授高度肯定了讲座的实务价值,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鼓励学生在知识产权新兴领域探索。张志伟教授称赞讲座展现了法律的社会性与灵活性,提及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在实务案件中的应用,同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拓展带来的理论思考。李德星主任结合实务经验分享心得,建议法律学习者和从业者注意将教材、法条与案例结合,并进一步强调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对于创造财富和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性。

讲座最后,岳红强教授指出,本次讲座作为法律实务大讲堂的开篇之作,为师生搭建了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并提出知识产权领域职业发展空间广阔,鼓励学生深耕知识产权的新兴领域。本次讲座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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