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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培养

郭静检察官受邀为法学院“法律诊所”课程开展公诉实务专题授课

日期: 2026-05-02       点击量:

 

撰稿:罗芳

为深入推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的有机融合,提升学生证据审查能力与公诉实务素养,2026年4月30日,应我院姚显森教授邀请,河南大学法学院优秀校友、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郭静莅临我院“法律诊所”课堂,以“从阅卷到证据审查——公诉技能的进阶”为题开展专题授课。本次授课依托一线检察办案经验,助力学生厘清公诉工作内在逻辑,熟练掌握证据审查与案件研判方法,为今后法律职业发展筑牢专业根基。

授课伊始,郭静检察官以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为切入点,围绕实务困境,细致阐释公诉人如何通过强化细节相互印证、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开展法律逻辑推演、确立内心确信等路径推进案件办理,充分彰显了公诉人坚守法治底线、维护公平正义、守护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权益的责任与担当。鲜活真实的案例剖析,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证据审查在公诉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真切体会到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严谨性与专业性。

随后,郭静检察官立足基层公诉工作实际,围绕公诉人履职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系统梳理并深入阐释了对事、对法、对人三大关键关系。在对事关系上,系统剖析了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等工作环节的内在逻辑,强调司法办案需兼顾程序规范与实质公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对法关系上,全面梳理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总则与分则、诉讼法律与证据规则的内在联系,帮助同学们构建系统完整的法律适用思维体系;在对人关系上,她分享了与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审判人员及相关决策方沟通协作的基本原则,始终秉持相互尊重、专业沟通的处事理念。她特别强调,在案件分析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摆事实、列证据、讲法理,紧密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为决策者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坚守法律底线与专业立场,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干警成熟专业的沟通智慧与职业操守。

此外,郭静检察官还聚焦公诉核心工作,逐一拆解了阅卷、讯问、证据审查三大关键技能。针对阅卷工作,分享科学高效的阅卷方法与时间管理技巧,叮嘱同学们秉持严谨态度,细致甄别卷宗内容,杜绝疏漏偏差;针对讯问工作,她形象指出阅卷是与案件隔空对话,讯问则是与当事人当面对话,必须严格规范讯问流程,精准把握不同案件、不同对象的讯问重点与方式方法,提前周密谋划预案,坚决杜绝流程虚化、办案形式化;针对证据审查,她提炼出客观性证据优先适用、深度挖掘、全面核验三大工作原则,系统讲解证据审查的规范流程、标准要求与研判技巧,有效拓宽了同学们的实务视野,提升了法律实操认知。

课堂互动环节气氛热烈,同学们围绕证据采信标准、公检法机关职能定位、法律职业路径选择等热点问题踊跃举手、积极提问。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职业规划困惑,郭静检察官结合自身从教师到律师、再到员额检察官的跨界成长经历,细致分享不同法律职业的工作特点、履职要求与转型感悟。她勉励在场学子不必过早固化职业方向,大学阶段应广泛涉猎专业知识、夯实法学理论根基、多参与法律实践历练,无论未来选择检察官、法官、律师等何种法律职业,扎实的专业功底、端正的职业认知与坚定的法治信仰都是立身之本。郭静检察官对同学们的提问逐一耐心解答,语言恳切、指导性强,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讲座最后,郭静检察官以三句箴言寄语在场学子:卷宗是会骗人的,权力是要慎用的,良心是要守住的。她指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需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文字功底与精准的归纳能力,并鼓励同学们在法学学习中,勤于思考、广泛积累、注重实践、善于总结,夯实专业基础,坚守法治初心,锤炼过硬本领。

此次郭静检察官重返母校、走进法律诊所课堂,是我院发挥优秀校友资源优势、深化检校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通过一线检察官的面对面分享,同学们对公诉工作的职责使命、证据审查规则以及职业伦理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也对如何规划自身法律职业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方向。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健全检校联动机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引入更多优质实务资源,丰富实践教学载体,着力培养理论功底扎实、实务能力过硬、兼具职业操守与法治信仰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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