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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院长蔡军: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容

时间   2022-11-10

 

 蔡军

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党的二十大第三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妇女儿童的亲切关怀、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实践活动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为性别平等夯实了政治保证。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从历史上看,在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宪法原则,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各项权利,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这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法律依据和实践保障。

对妇联组织寄予了殷切希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坚持男女平等宪法原则上,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已有经验中赋予新的使命,积极参与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细化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法规、政策中去,源头解决妇女维权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心系妇女群众“急难愁盼”,真正发挥强根基、扩覆盖、增活力的积极作用,用力用情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政府要做好服务型政府,统筹安排好男女平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节奏,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要加强联合联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持续筑牢家庭阵地,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干部有担当作为,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