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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接收捐赠公告

时间   2021-01-01

为充分发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对捐赠者的答谢方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管理机构

根据河南大学校友与基金会要求,所有捐款一律进入学校指定账户(账户名: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由学校校友与基金会出具财务票据,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学院通过资金申报的方式使用捐赠资金。

二、捐赠的形式

海内外校友可以个人名义、单位名义,就读年级、就读班级为单位,或在当地校友分会的组织下进行捐赠,金额不限,接收实物捐赠。

三、捐赠项目

捐赠人可明确要求捐赠资金使用在以下方面:

1.各种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各类公益项目及按照捐赠人意愿设立的项目。

2.教学研究、科研研究、学术交流基金、就业实习、人才引进、学生创新实践、校友活动、国际交流等。

3.学院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改造等。

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电子设备、通讯影像音响器材、办公设备、各类图书资料等。

5.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竞技比赛、学科与技能竞赛等。

6.学院宣传片,各类出版物,各类文化宣传品,印刷品等。

7.学院庆典活动项目。

四、捐赠的致谢方式

1.根据捐赠具体情况和捐赠者意愿,经协商研究,采取以下方式予以答谢:

(1)所有捐赠:法学院在河南大学校友与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法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等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2)冠名方式:根据捐赠价值,可对法学院各类单项活动、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专项基金、院内建筑物、会议场所等进行冠名。

2.对于规模、数额和影响较大的大宗捐赠,学院将举行专门的捐赠仪式,颁发捐赠证书,邀请有关领导出席。

3.对做出特殊贡献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学院将授予荣誉称号。

五、捐赠流程和途径

1.申请捐赠单位和个人需要事先与法学院校友与基金管理工作小组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接受有关捐赠对象、捐赠内容、捐赠用途、协议文本等方面的审核。学院将有关捐赠意向信息及时向河南大学校友与基金会登记备案。

2.捐建(助)基础设施项目的,除订立捐赠协议外,还要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做出约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建设,保证工程质量。捐建(助)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后,向捐赠人报告工程建设、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验收等情况。

3.捐赠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捐赠

账户名称: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开封分行河南大学支行

账  号:4100 1555 5180 5020 1564

 

注意:向基金账户汇款时,务必备注捐赠人信息、捐赠学院、捐款用途,否则学院无法使用该资金。如:2012届本科毕业生曹帅捐赠10000元用资助法学院本科家庭困难学生。

六、联系方式

法学院校友与基金工作小组

联系人:翟文博

联系电话:0371-22852052 13837841103


                                                 河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