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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

 

张敏,法学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访问学者。出版学术专著一本,在《行政论坛》《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各级科研项目16项。


教育背景

1996.09—2000.06 河南大学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2001.09—2004.06 上海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

2012.09—2016.06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获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

2018.03—2019.03 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宪法与行政法学基本理论、政府治理、人权法

开授课程

本科生:《宪法学》《行政法实训与实践》

研究生:《宪法学专题》《行政法基本理论》

社会兼职

河南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河南省教育厅法治专家、开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荣誉奖励

1.中国法学会第十五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一等奖(2022);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奖一等奖(2016)、二等奖(2015);

3.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7);

4.开封市优秀人民教师(2015);

5.河南大学教学质量奖二等奖(2016);

6.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优秀毕业研究生(2016);

7.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2004)。

代表性成果

科研论文:

1.《政府间行政协议:黄河流域协同治理的法制创新》,载《宁夏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

2.《公私合作中行政优益权的行使及限度》,载《领导科学》2019年第5期;

3.《现代国家建设与传统集权方式之间的张力——“袁氏当国”时期央地财政关系析论》,载《求索》2016年第7期;

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后的行政担保责任》,载《行政论坛》2015年第5期。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公共行政》全文转载,被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文转载,获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5.《新闻评论监督司法的权利与限度》,载《中国出版》2015年第2期。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二等奖;

6.《社会权实现的困境与出路——以正义为视角》,载《河北法学》2014年第1期;

7.《器官捐献应有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政治与法律》2003年第4期。


专著:

《民国前期中央与地方权力聚散研究(1912-1928)》,河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主持项目:

1.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工智能在行政领域运用的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2021);

2.中共河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委托立法项目“河南省实施《国防交通法》办法”(2021);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课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制定暨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2019);

4.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效与法律责任研究”(2016)。


社会服务:

为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法治培训班及有关行政机关讲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解读》”;为郑州市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封市司法局、人社局等单位讲授《新<行政处罚法>的理解与适用》、《“三项制度”与执法规范化》;为深圳市龙岗区委讲授 “《<人大代表法>解读》”、为新乡市封丘县、洛阳市孟津县等地方人大常委会讲授“《发挥法律监督效能,推动人大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