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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丙录书记和郑铭勋副院长应邀参加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论坛

时间   2017-11-28

撰稿:贠小倩

20171125日至26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论坛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会议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暨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我院党委书记娄丙录和副院长郑铭勋应邀参加,娄丙录担任第一分论坛的发言人。

本次论坛以“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为主题,其目的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精神,构建完善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法学教育规律的法学学科体系,进一步繁荣中国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

此次年会设有“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要素”、“法学教材建设与人才培养”、“行业需求、职业资格与法学教育” 三个分论坛。在第一分论坛,我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担任发言人,他围绕单元主题,就法科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中国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辅相成的关系做了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共鸣。娄丙录指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应考虑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体制机制、国情、国家治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他谈到30年代东吴大学法学院代理教务长孙晓楼先生曾提出法科学生应具备三种素质,即法律学问、社会常识、法律道德。就我们目前的学科建设及课程设置情况来看,法律学问基本能够解决,但仍不能说完全解决,因为各二级学科间界限过于明显甚至绝对;社会常识方面明显欠缺,当年孙先生提出法科学生要学习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等,而我们的培养方案的设计在这方面考虑的很少;关于法律道德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提出法学教育应当坚持以德树人、德法兼修,所以法律道德教育是我们在培养方案设计上也要考虑的内容,更是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当考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以避免或减少法学专业培养的专业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而因法律道德和信仰的缺失走向与职业要求相悖的道路。在各个分论坛讨论结束后进行了大会总结和闭幕式,论坛圆满结束。

会后郑铭勋副院长表示,在法学学科建设完善过程中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汲取本次年会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培养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自信,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的教学理念,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