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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柏峰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   2023-12-29

撰稿人:孙艺格、杨洋

12月28日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柏峰教授做客河南大学法学院,在第一会议室为我院师生开展主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王利副院长主持,法学院任瑞兴副教授、吴义龙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部分师生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陈柏峰教授以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为切入点,认为其中包含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理论,进而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中体现中国特色的共有六个方面: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开创和发展的最为关键的要素,所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必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现代化。二是独立自主探索的法治现代化,尤其强调国家自主性是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关键变量。三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法治现代化,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符合中国实际,具有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拥有中华法治文明的底色,体现了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规律。四是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法治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好共同富裕问题,而法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五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就是要构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新型法治文明形态,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各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六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促进和平发展的法治现代化,通过法治方式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在与谈环节,主持人王利副院长认为陈教授结合丰富的阅历及鲜明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地给同学们解读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涵,并对本次讲座给予高度评价。吴义龙老师结合讲座主题分析了中国式法治和抽象法治的不同,并从理论与现实的角度提出个人见解。任瑞兴老师认为,本次讲座充分体现出法社会学研究路径、思维特色等,值得同学们学习参考。最后,王利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诚挚邀请陈柏峰教授再次做客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