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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刘练军教授为我院师生讲学

时间   2020-10-20

 2020年10月18日晚,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练军教授应邀莅临河南大学法学院,为我院师生开展了一场以“行政诉讼司法化的制度逻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陈胜强副教授主持,张敏老师做评议人,法学院多位教师及研究生、本科生到场参加。

 刘练军教授从山东省“北雁云依”案出发,通过诸多案例引出姓名登记案件诉讼中,法院往往以私法规范来解决行政法问题,这一核心观点。在该问题的讨论中,刘教授引出了公民姓名权的概念。随后,通过分析和比较民法上的姓名权和公法上的姓名权存在的异同,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刘教授引入了行政诉讼私法化这一问题,并围绕这一问题对当前我国底层司法制度的运行逻辑进行分析。刘教授认为在司法裁判中,用行政诉讼司法化的手段规避与掩盖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是政策实施型法院的逻辑使然,反映出在行政诉讼中,政策实施型的法院缺乏稳固的独立性,使得行政相对人无法得到中立裁判。针对这一问题,刘教授认为应当重新定位我国的司法职能及其角色,通过对法院的审判权和行政机关的管理权的实质分离,做到让司法的归司法,行政的归行政,最终实现公民权利更好地保障。

 在互动环节,我院张敏副教授针对公法上的姓名权、行政诉讼的职能、司法与行政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评议。随后,刘教授耐心、详细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最后,陈胜强副教授对于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鼓励同学们应深入学习和借鉴刘教授的案例研究方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