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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忠林教授莅临法学院讲学

时间   2018-12-25

 

1225日晚,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忠林教授莅临法学院讲学,在二楼第一会议室作了题为“中国刑法如何向前走?”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蔡军教授主持、刑法学教授郝守才担任评议人,法学院部分老师和同学到场聆听。

陈忠林教授首先说明了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指出我国刑法立法、司法、刑法理论普遍存在与人民期望不太一致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其次,陈教授从刑事立法领域、司法领域以及理论研究方面逐个指出存在哪些与人民期望不适应的现象,并归纳出产生这些不适应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对“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依法治国”等一些政策的错误理解。最后,陈教授对症下药提出了三点具体的解决措施。即在观念上,要以改革开放的眼光看待改革开放,树立现代法治是人民之治、常识常理常情之治的观念;在实践上,以常识常理常情作为刑事立法、司法和理论的前提、基础、灵魂的最终判断标准,以常识常理常情作为理解和适用刑法规范的理论与实践标准;在制度上,立法要改变人大代表结构和立法程序,加强监督,将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相结合,进行科学的法治宣传。

郝守才教授作为评议人,给予陈教授高度评价,尤其是对于陈教授的“常识、常理、常情”理论,郝教授认为高度体现了刑法的价值和机能,是对刑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实现个案正义的强大推动力,为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提出刑法上的建议。

最后,蔡军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高度评价了陈教授站位高远、观点宏大的格局。认为此次讲座为我国观念问题、立法问题、刑事法理论的发展问题指明方向,具有非常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并向陈忠林教授的讲授和郝守才教授的精彩评议致谢,同时勉励同学们关注刑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陈忠林,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当选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被推选为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组成员。现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社科基金项目法学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与中国行为法学会顾问,重庆市社科联学术委员、重庆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专家,重庆市高院和广东高院智库专家、重庆大学学术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委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十多个国内著名高校兼任教学科研职务。

陈忠林教授撰、译、编专著、教材30余部,在国际权威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等国内外著名杂志上发表等论文60余篇,有《自由、人权、法治 人性的解读》等教学科研成果获10多项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并先后获得重庆市先进工作者、重庆直辖10年建设功臣、重庆市名师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