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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答辩的通知

时间   2017-05-29

法学院关于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答辩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3-14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创作,毕业论文选题、大纲(创作思路)、论文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步骤完成。毕业论文创作中有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处理。没有与指导教师沟通,未获得指导教师审批通过的毕业论文不得参加论文检测和答辩。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指导,督促应届毕业生及时按步骤创作毕业论文,确保毕业论文符合学术规范和相应的质量要求。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16年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测、答辩等事务通知如下:

1. 参加论文检测的学生:法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参加答辩的选修法学专业的双学位班学生,法学院推迟毕业的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等。

2. 参加答辩的学生:法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上半年毕业(结业)的选修法学专业双学位班学生,民生学院法学(含经济法)专业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迟毕业的往届法学专业本科生等。

3. 检测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15日检测。

4. 组织检测:按照教务处的安排,院教务办检测、学校抽检。

5. 检测要求:

(1)应届毕业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指导教师审批通过者,由指导教师向其所在教研室提交。

(2)各教研室主任于4月12日之前将检测论文定稿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院教务办公室。检测论文格式应符合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论文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学生姓名-毕业论文名称。

(3)论文检测重复率小于30%者可申请答辩,检测不通过的延迟一年毕业。

6. 论文答辩时间:4月18日至4月26日论文答辩。

7. 组织答辩:教研室组织答辩,安排答辩具体时间和其他事宜。答辩委员不少于5人。

8. 各教研室于4月30日之前向院教务办报送毕业论文成绩和相关表格。

9.有关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登录教务处网站首页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10.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法学院论文格式3.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