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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学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

时间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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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法学院研究生学会于学院第二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贾永健副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并主持。

贾永健老师首先提出指导意见:本次研讨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第一核心要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命题又包含三个子命题:一是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三是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讨论会第一阶段,参会同学主要围绕“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进行了深入讨论。同学们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极为准确和深刻的科学论断。我们建设的法治只能是社会主义的法治,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党的领导,我们的法治就没有了核心“灵活”。所以,我们法科学子所投入奉献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牢牢全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阶段,同学们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展开讨论。同学们在发言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推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当前,我们党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党领导科学立法、保证严格执法、支持公正守法、带头全面守法的体制机制。我们要加强对这方面制度的学习,为将来做出更大贡献。

讨论会第三阶段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命题为主线进行了热烈讨论。同学们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必须充分发挥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法治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同时要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做到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的有机统一。

研讨会最后,贾永健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互动。通过回答同学们的提问,他特别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是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我国的法治才会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同学们经过激烈的讨论、踊跃的发言和深入的交流交锋,更加体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和原创性,更加坚定了永远跟党走、全心奉献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职业理想信念。

研讨会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