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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关于2020年度“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8-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一流人才培养能力。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年度在法学专业开设“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学专业介绍

河南大学法学院秉承法天立极 会通中西的院训,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守成与创新齐举的办学理念,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拥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与省内唯一的省级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确立了交叉融合、特色发展、明法笃行的先进教育理念。本专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重点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练的职业技能与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计划

法学专业“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面向全校2018级、2019级本科一批录取的工科类、医科类、农科类、经管类专业本科生,招生计划:35人,其中,2019级招生计划暂定5人,具体名额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生报名条件

1. 河南大学2018年和2019年普通本科一批(适用于高考录取分批次的省份)录取的工科类、医科类、农科类、经管类专业本科生;

2.对法学专业有浓厚的学习与研究兴趣;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优秀,遵纪守法,入校以来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和未受过任何处分。

注: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选拔录取的学生学籍信息须在“学信网”进行调整备案,请同学们在报名时,应严格遵守不跨招生批次和招生类别的基本原则。

2.经选拔进入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的2018级、2019级同学分别随同法学院2018级、2019级本科生进行毕业审核。

四、选拔程序

本届“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选拔招生工作中的学生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依托网报系统进行,网址:http://jxyj.henu.edu.cn/

(一)学生报名(821-823日)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2018级、2019级学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报名学生应于823日晚600前将其在校期间获奖证明材料扫描后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学院+姓名+学号”形式命名发送至法学院教务办邮箱(hndxfxyjw@163.com)。

注:学生应根据自身意向,在“明德计划”实验班或卓越计划实验班中限选一个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学科专业,请勿兼报。

(二)资格审查(824-827日)

1. 824-25日上午1200,学生目前所在学院教务办完成转出学生基本信息审查并导入《学生成绩单(原始)》(入学以来成绩,包括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成绩)。

2. 825日下午-26日全天,法学院在系统内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其入学以来的综合成绩和获奖情况综合评定,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3.827日,法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学生名单,同时将综合测评的具体形式、测试时间、测试地点等信息一并公布。

(三)综合素质测试(828-829日)

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部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测试的同学在测试过程中需自行佩戴口罩。

笔试:将于828日上午9点至11点(时间暂定,地点待定),通过试卷笔试方式进行。

面试:学院专门成立“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考核小组负责学生面试工作,面试将于829日上午8:30(时间暂定,地点待定)开始,主要就学生的专业兴趣、知识结构、创新意识、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的方式。

法学院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重,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拟录取的学生名单,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8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四)公示环节(831-92日)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金明校区行政楼教务处336室)。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拟录取学生学籍转入法学院。

五、培养方式

根据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卓越法治人才计划”实验班的相关要求,实施小班教学,以学习效果为导向,采取过程性评价,以课程目标实现选择教学方式,强化入班前所学专业知识与法学基础知识相融合,注重协同育人机制。同时采取以下管理及培养模式:

1.实验班配备班主任,对学生实行全方位管理;

2.注重法学基础知识与原所学专业相融合,着力培养知识产权创新型、法学与经济管理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3.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与实务部门协作进行协同育人,切实提升学生实务能力及实践技能。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0371-22199886

地点:法学院102

河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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