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07年的河南法政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法政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法学院、省立河南大学法律系、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等阶段,1984年恢复重建河南大学法律系,1996年成立河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现拥有司法文明史二级博士点(自主设置)、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点、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硕士点。2012年入选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教育部第四轮、第五轮学科评估获评B-等级。2024年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二级学科招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纪检监察研究方向博士生,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齐全,综合实力雄厚。
学院现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河南省人民政府立法联系点、河南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河南法治政府研究院等重要平台,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职务犯罪检察研究中心入选CTTI来源智库,民商法研究所入选河南省委法律咨询机构。近年来,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近20项,出版专著与教材5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专业权威刊物以及SCI、SSCI、CSSCI来源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批中国法学会重大委托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项目40余项。河南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由我国著名法学家郝铁川教授担任名誉院长,现有专任教师7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3%,其中河南省特聘教授1人,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3人,校特聘教授、黄河学者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64人,海外留学和访学经历教师近30人。
一、招聘专业
国际法、诉讼法、经济法、刑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法理学、法律史、环境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含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学科培养的知识产权方向)
二、任职条件与待遇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同时具备下列岗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卓越人才
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和学科的一流学者,取得重大标志性研究成果。
薪酬待遇:
1. 享受有竞争力的年薪;
2.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及丰厚的安家费、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经费;
2. 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3. 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
4. 配备专业学术团队等。
领军人才
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薪酬待遇:
1. 享受有竞争力的年薪;
2. 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及丰厚的安家费、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经费;
3. 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4. 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
5. 配备专业学术团队等。
拔尖人才
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有潜力的中青年学者,取得较为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薪酬待遇:
1. 年薪不低于70万;
2. 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及丰厚的安家费、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及平台建设经费;
3. 根据实际情况解决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4. 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
5. 配备专业学术团队等。
(二)优秀青年人才
百人计划A岗
条件: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在海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科研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薪酬待遇:
1. 年薪不低于50万;
2. 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 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解决工作;
4. 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
5. 配备专业学术团队;
6. 支持争取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项目。
百人计划B岗
条件:具有在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或工作3年以上经历,取得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7周岁。
薪酬待遇:
1. 年薪不低于30万;
2. 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3. 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4. 解决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
5. 支持争取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项目。
青年教师
条件:具有优良的教育背景,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本学科领域代表性科研成果。
薪酬待遇:
1. 纳入事业编制;
2. 实行年薪制,年薪17-24万元,根据聘任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3. 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8-21万元;
4. 享受工作任务外的绩效;
5. 符合省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6. 享受子女在附属学校(幼儿园、附属小学)入学方面的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
条件:具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薪酬待遇:
1.年薪15-30万元,科研经费10或20万元,享受工作任务外的绩效,提供优良的科研和工作环境;
2.符合省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子女在附属学校(幼儿园、附属小学)入学方面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4.博士后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且符合学校入职条件者,可留校工作。
三、应聘方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简历发送至法学院人才招聘专用邮箱。简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情况等。
应聘材料接收邮箱:rczpfxy@he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837841562
注:本招聘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