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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动员暨研讨会

时间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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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下午,法学院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动员暨研讨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王桂同志主持。

会上,岳红强副院长首先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

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介绍了《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最新修改内容。同时,岳院长介绍了学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新修订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 ,学院决定对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并于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并号召各位专业教师积极报名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工作,学院将为该课程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审查授课内容和课件材料。之后,参会的部分教师就如何开设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以及课程内容如何编排进行建言献策,反映了学院教师对法学专业开设该课程积极拥护和高度认同。

最后,王桂书记强调,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是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希望各位专业课程教师深刻认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重要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法学类专业各个具体课程中,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经验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帮助学生学深悟透做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