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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举办“法官与管理人的对话——僵尸企业处置中的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研讨会

时间   2018-10-20

2018年10月20日上午,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河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官与管理人的对话——僵尸企业处置中的疑难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研讨会在河南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桂,河南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马永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辉,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娄丙录,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主任代伯亮先后致辞。开幕式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主持,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金玉出席会议并主持闭幕式。

在主题报告环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全国优秀审判业务专家、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章恒筑,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浙江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一民分别以《僵尸企业处置中的类型化思维》和《重整计划的若干问题》为题作了精彩报告。在研讨环节,五个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负责人和五位破产管理人代表分别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介绍了在僵尸企业处置中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该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为今后我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尤其是为今后依法规范市场主体清算与破产,充分发挥司法权威和动能,促进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来自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部分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破产管理人代表80余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结束后,章恒筑、任一民两位专家应邀为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做了两场法律实务讲座,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