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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学生座谈会

日期: 2025-11-21       点击量:1

 

撰稿: 刘辛一 黄诗雯  摄影:杨超洋 王梦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为进一步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指引。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要求,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培养机制,11月20日上午,法学院在第一会议室举行“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学生座谈会。会议旨在了解学院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倾听同学们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法学院党委书记祝晓路,执行院长岳红强,副院长吴瑷瑷、刘夏、王利及各年级研究生、本科生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刘炯主持。

座谈会伊始,岳红强介绍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表示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关键环节,学院始终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能够听取学生对课程设置、实习实践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凝聚共识,为优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依据。

座谈环节,与会学生代表结合自身学习和实践经历,围绕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实践平台、专业技能提升和职业规划等多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在教学方面,同学们建议进一步增加案例教学比重,推进实践类课程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导师与学生的常态化交流,提升实践教学的质效。在实习实践方面,希望充分利用校外实践基地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加多元的实践平台。在职业规划方面,期待引入更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专家进课堂,通过经验分享与互动交流,帮助学生明晰职业路径,增强就业竞争力。此外,部分同学还就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发表了见解。

学院领导认真听取了每位同学的发言,并就部分问题进行了现场回应与交流。祝晓路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与会同学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他表示,大家的发言实事求是、非常中肯,充分体现了法学院学子关心学院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的责任意识。学院将分类梳理各项建议,将其作为完善课程体系、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参考。他强调,学院将继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凝聚实务部门、实务专家、校友等多方力量,形成育人合力,持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法治中国建设输送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后备力量。

本次座谈会不仅为学院与学生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沟通桥梁,更深化了师生对实践育人理念的共识,为法学院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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