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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30周年暨吴祖谋先生九十华诞法学教育研讨会综述

时间   2017-05-29

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30周年暨吴祖谋先生九十华诞法学教育研讨会综述

来源:作者:陈衍桥 李向宇   时间:2015-06-18

2015年613日,“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30周年暨吴祖谋先生九十华诞法学教育研讨会”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小礼堂召开。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奠基人、首任系主任吴祖谋先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河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国祥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韩长印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捷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学安教授,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王艳林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占营教授,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进才教授,河南警察学院副院长师维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院长吴泽勇教授等领导、专家学者出席开幕式。其他来自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广州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以及实务部门、知名企业的70余位专家学者、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会场

开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主持。赵国祥首先致辞,他代表河南大学对参加研讨会的各位专家学者、校友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向长期致力于法学教育事业的吴祖谋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赵国祥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河南大学法学院百年历史、特别是恢复重建后的办学历程。河南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07年河南法政学堂,其后经历了法政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法学院、省立河南大学法学院、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新中国成立后,河南大学法学院撤并。1985年,河南大学重建法律系,1996年由河南大学法律系升格为河南大学法学院。赵国祥指出,法学院恢复重建30年来,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他希望河南大学法学院借助恢复重建30周年的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要学习老一辈法学家宝贵的精神品质,努力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建成国内一流的高水平法学院,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国祥致辞

黄建中代表河南省法学会向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恢复重建30周年表示祝贺,并向吴祖谋先生长期以来对河南省法学教育及法学研究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达敬意。他希望河南大学法学院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好机遇,不断努力,为河南省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依法治省发挥更大的作用。




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致辞

付子堂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全体师生对吴先生为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贡献致以崇高敬意,对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30周年表示祝贺。他高度评价了河南大学法学院前身——河南法政学堂及此后的省立、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在近代中国法学教育中重要历史地位,充分肯定了重建后的河大法学院为当代中国法学法律人才培养作出的贡献。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西南政法大学与河南大学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我国法学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致辞


师维代表河南大学法学院校友致辞。他向恩师吴祖谋先生九十华诞致以深深的祝福,对母校法学院恢复重建30年表示祝贺。他深情地回忆了在河南大学学习生活的日子,追忆了吴先生传道授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的点点滴滴,并为自己作为“铁塔”牌河大法律人深感骄傲。




河南警察学院副院长师维教授致辞

吴泽勇代表河南大学法学院向以吴祖谋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法学教育家为河南大学法学院的恢复重建和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国内兄弟院校的无私帮助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他指出,恢复重建30年来,河南大学法学院遵循“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守成与创新齐举”的办学理念,秉承“法天立极,会通中西”的院训,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希望,在河南大学法学院走向新时期的过程中,各界朋友会一如既往的给予支持。



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吴泽勇教授致辞

“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30周年暨吴祖谋先生九十华诞法学教育研讨会”分三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主题为“新时期法学教育的重建”,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牛华男主持,吴祖谋先生作主题发言。吴老深情回忆了河南大学法学院在上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的过程,他指出,河南大学法学院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恢复法学教育的一个缩影,重建的道路异常艰难。现在看来,当时办公用房紧张、经费短缺等算不了大问题,师资力量严重短缺才是最难克服的困难。为此,河南大学广揽人才,大力培养师资,同时还向国内兄弟院校求助。河南大学法学教育的恢复,得到了张友渔、许崇德等老一辈法学家的鼎力支持。追抚往昔,吴老深深感念故友的无私奉献,感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发展的不易。河南大学法学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是国内外各界友人真诚帮助、广大教师不懈努力、众多校友无私奉献的结果。发言最后,吴老鼓励河南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齐心协力,和衷共济,把法学教育办好,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吴祖谋先生作主题发言

本单元重点发言阶段,河南大学原副校长史全生教授回忆了当年他作为晚辈与吴祖谋先生一起克服困难重建法律系的往事。重建30年来,吴老桃李遍天下。虽然一路走来历经艰难,风雨坎坷,但无论多么困难,吴老从不轻易丢下一名教师和学生,从不忘记发展河南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责任。看似点点滴滴的小事,却深刻反映了老一辈法学家的高尚品德和他们为恢复我国法学教育作出的无私奉献。




河南大学原副校长史全生教授发言

韩长印教授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大学法学院并以个人名义送上了对母校法学院和吴祖谋先生的祝福。韩长印教授于1985-2003年在河南大学法学院工作,参与了吴祖谋教授主编的《法学概论》的撰稿以及国家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课程的命题工作。他结合与吴先生交往中的切身体会,重点就以下论题作了发言:其一,法学教育中的课堂内外交流;其二,法学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其三法学教材编写中的字斟句酌;其四,法学考试命题中的零差错率;其五,法学研究中的独立人格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韩长印教授发言

   

王艳林教授在发言时向吴先生、河南大学法学院表示祝贺。他认为,过去30年,老一辈法学家非常重视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寻找专业或行业领域突破口,努力形成特色,并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当代法学教育更应努力催生和发展新型学科和交叉学科,力争在某一学科领域起到引领作用,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王艳林教授发言

   黄捷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吴老先生当年为国内其他兄弟院校无私培养师资、奉献人才很值得敬佩。他以吴老为例指出,老师深厚的专业知识功底和巨大的人格魅力是学生对专业产生浓厚兴趣、并走上专业道路的重要原因。他认为当代法学教育者应当向老一辈法学家学习,重视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黄捷教授发言

   广州大学法学院刘冰副教授在发言中向河南大学法学院和吴祖谋先生表示祝贺。她以自己的经历为例,指出法律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人才培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一名法学教师,她也秉承吴先生的教学理念与精神,以此来教育和影响自己的学生,这种文化和师德的传承在新时期的法学教育中愈显珍贵。



广州大学法学院刘冰副教授发言

武汉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在发言中回忆了自己在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学习经历。他说,自己深切感受到吴先生教学技能高超,个人魅力不凡,吴老鼓励、帮助学生深造,要求学生不断提升自己,可以说是惠泽与人、桃李天下。他同时回忆起自己在中国台湾访学偶遇河南法政学堂时期的教师后代交谈时得知,河南法政学堂于1910年已经开设了国际私法课程,当代的法学教育也应像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河南大学法学院那样具有国际视野,应当继承自己的优良传统,并发展自己的特色。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何其生教授发言

第二单元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主持,主题为“当代法学教育的问题与变革”。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振民教授作主题发言。他首先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对吴祖谋先生九十华诞表示祝福,对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30年表示祝贺。他回想20年前清华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时所遇到的困难,对吴先生在当时极为艰难的条件下取得的成绩表示钦佩,对吴先生及其主编的《法学概论》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贡献表示感谢。王振民重点就当代法学教育的问题与变革提出了三点建议和看法。第一,当前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是价值塑造、知识传播和技能培养。随着信息化网络时代的到来,过去大学垄断知识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当代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教会学生如何获取知识,如何利用知识。获取知识与利用知识的能力培养是当代高等教育的一个关键。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同等重要。然而,最值得强调的法学教育任务应是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法治理想和职业道德,这比法学知识的传授重要百倍。当代法学教育要培养有意志力、有健全人格的法律人才,要更加注重理念、信念的培养,应大力培养把法律当成事业的学生。第二,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精英化、精细化不够,各个法学院系应精耕细作,努力培养社会精英。法学教育的精英化和法学的普及并不冲突,法学院系应严把法学专业招生关,严守毕业要求,真正负起培养守卫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卫士的社会责任。第三,总体上看,中国法学教育条件较差,各个高校都应改善法学院的办学条件。要让社会尊重法治,就应从尊重法学教师和法学教育的殿堂开始。培养法律人才的教师、学习法律的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律人,没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人们不太可能敬重法律和法治,同样道理,法律的殿堂不能让人产生敬畏感,也会波及到人们对法治的认识和感受。最后,王振民教授呼吁学界同仁,要紧紧抓住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机遇,共同努力把法学教育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院长王振民教授作主题发言

   梁庆亚代表郑州大学法学院对吴先生及河大法学院给予郑大法学院持续不断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忽视理念、信念教育是一现实问题,这与师生缺乏互动、沟通,以及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有关,所有的法学教育者必须正视这一现象。



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发言

焦占营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感谢吴先生给予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他说,吴先生用行动教会了一代代河南法律人如何做人做事、如何教书育人。就当代法学教育而言,他认为,人们过分专注于知识传授,忽视了大学教育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功能,这在法学教育中的表现就是忽视了学生职业操守教育。此外,教师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自己,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法学教育还需不断加快与世界接轨,实现法学教育的国际化。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占营教授发言

   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淑霞在发言中代表所在单位及她本人向吴祖谋先生与河南大学法学院表示祝贺。她结合自己最近三十年来的从教历程深刻体会,认为教师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使命感,特别是要认真准备好每一堂课,全身心的投入,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做到用心、专心、专注,才能无愧于一名法学教师的称号。



广州大学法学院杨淑霞副教授发言

河南大学法学院86级本科毕业生、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唐勇检察长随后发言。他说,母校良好的法学教育帮助他养成了法治思维,使他作为法律人受益终生。他认为,法学教育应当重视提高法律人的法治信心,培养学生养成做事讲原则、讲程序的法治思维,重视实践教学的独特功能。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勇发言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展望”,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金玉副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作主题发言。付子堂从两个方面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予以展望。第一方面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机遇。他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有三个方面值得法学教育界重点关注:1.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中提到了五个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第五部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提到“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3.第六部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提到了“法治专门队伍”和“法治人才”。他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给法学教育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中国的法学教育定能够蓬勃发展。当然,我国法学教育也面临着改革重任,庞大的招生规模与毕业生培养质量无法满足社会职业需求之间充满了矛盾。第二方面是中国法学教育未来发展与改革之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法学教育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处理三大关系:1.教育的国家标准与能力培养;2.教学改革与课程设置;3.制度改革与课程设置。最后,他希望各位同仁努力推动法学教育发展,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法律人才,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在本单元重点发言阶段,张学安代表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及本人向吴先生九十华诞致以祝福。就未来的法学教育,他认为,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法律的重要性屡被提及,但是法学教育不受重视,学生就业率低,培养的人才素质不高的局面一直没有改变。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真正带来了法学教育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当前,法学人才的培养应该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塑造学生的人格。此外,法学教育与国际接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学安教授发言

河南大学法学院校友代表、北京德赛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茂在发言中首先表达了对母校法学院和吴先生的感恩和祝福。他说,虽然在毕业后没有从事专门的法学教育或法律实务工作,但法学教育背景使自己受益终生。他认为,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人才的广泛适用性,未来社会各行各业都需要受过良好法学教育的人,这类人才的特点、培养要求也值得我们适当关注。



北京德赛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茂发言

郑州大学法学院赵可星副教授发言时指出,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并不够理想,现实中有些司法工作人员职业操守缺失,司法制度的公平正义理念彰显不足,这些现象对于法律职业人的培养产生了负面作用。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应该认真防范这些消极因素。



郑州大学法学院赵可星副教授发言

   河南大学法学院93级本科毕业生、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焦宝乾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当代法学教育要充分重视法律方法教学,重视法律论证能力的培养,这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依托。目前很多院校都逐步开设了相关课程,也有相关教材,但诸多地方仍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完善。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焦宝乾教授发言

在自由发言阶段,河南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芮强、开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王路、河南大学法学院教师白明宏、河南大学政教系78级本科生沈霞等分别就法学教育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表达对河南大学法学院和吴先生的深深祝福。

研讨会闭幕式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铭勋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致闭幕词。娄丙录指出,这次会议将永远载入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史册,为法学院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有吴老为代表的老前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精心指导、有各位校友的无私支持、有历届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尤其是有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各位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辛勤耕耘,才使得法学院取得了今天的成绩。为此,他代表法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向吴老为代表的老前辈及各位专家学者、向曾经在法学院工作、学习过的各位校友、向我们的各位教师和管理人员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感谢。他希望各级领导、各位专家及广大校友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法学院全体师生也将站在历史的新起点,团结一致,把河南大学法学专业办的更好,不辜负老一代法学家的殷勤期望,不辜负各级领导、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校友的厚爱!



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娄丙录教授致闭幕辞

郑铭勋副院长在总结时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吴老表示真诚的祝福,向为本次会议辛勤工作的全体会务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并向大家发出诚恳的邀请:十年之后,河南大学法学院恢复重建40年、吴老百岁华诞时我们再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