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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   2022-09-09

为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河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免工作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二、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桂 蔡 军

副组长:刘 夏 吴瑷瑷

成 员:王 利 马利娟 翟文博 孙晓芳 赵亚楠

三、推荐对象为我院法学专业2023年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四、推免生排名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1.“综合成绩”构成及比例为:“课程总成绩”占90%;“综合素质成绩”(根据《河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实施细则》计算)占10%。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总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90%(课程成绩应为首次成绩)

综合素质成绩=Σ1-3年级综合素质得分/3×10%(每年综合素质得分以当学年评优奖先时认定得分为准,推免时不予补算增加分数)

2.计入“课程总成绩”的科目范围,为大一至大三年级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学院实验班所修专业课程,不含全校通识课、辅修专业相关课程。

五、学院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和通知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推免工作。院教务办对学生“课程总成绩”真实性负责,辅导员对“综合素质成绩”真实性负责。

六、工作小组应按照学校文件及本办法规定的比例计算资格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拟出拟推荐名单,并根据推免生名额的30%拟出候选生名单,经审核后公示。最终名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河南大学法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9月9日,学院网站公示河南大学法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9月13日-9月17日,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和候选生名单。

学院上报拟推荐名单时间以学校规定为准。

河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