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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简介

时间   2017-07-05

                                                      来源:河南大学法学院   时间:2014-05-12

法学院源于1907的河南法政学堂。其后经历了河南法政专门学校(1912)、国立开封中山大学法学院(19271985年恢复重建法律系1996年改系为院,成立河南大学法学院。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法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学院拥有一批学识渊博、年龄结构合理教学与科研并重、乐于奉献的专家学者。全院现有教职工70人,教授副教授32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先后在德国、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家留学访问或攻读学位12人,研究生导师36人,另聘请司法实务部门职业导师34人。

学科建设方面,学院现有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法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九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获批国家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省级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科学研究方面,学院师生近年来发表高层次论文200篇,出版专著及教材3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省部级研究课题45

在人才培养方面,自1986年开始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6年招收诉讼法学研究生以来,已经形成本科生、研究生多层次、多形式并存,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教学与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法学和法律方面的研究型和实务型人才,并已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教学科研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业:法学  培养全面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能在立法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涉外公司仲裁机构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